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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7(2/2)

他站起,同样靠近吧台,额抵着混血儿的额

明亮的光从窗照到床上。

跌坐在凳上的朱弘闻言抬起,他一脸懈怠,两迷茫,明黄的灯从打下来,肌肤微微泛光,微启,想个无助的孩

“咳咳,Excuseme,拟突然不西握了吗?”混血儿的中文带着歪国人特有的抑扬顿挫。

而起。

良多慨。

“Followme。”混血儿耳语。

被朱弘称之为“瘦胖”的男人端了一把椅,敞着浴袍坐在床前,喝着现磨咖啡,目不错睛地细细打量床上的人儿。

重证明了一切。当他心中无时,就会用填补空虚。当他遇到令他怦然心动的女人时,相思会转移他对的兴趣。他从不主动减,但他乐于见到自己瘦

朱弘匆匆一,看到墙——如果曾经有的话——被敲掉,所有的房间打通,整个阁楼视线无遮挡,仅靠家划为几个生活区。靠南窗,是一张大床。靠西窗,是一只独立式浴缸。靠东窗,摆着一张书桌。目光刚收拢准备看房间居中的布置,混血儿就贴了上来。

今晚,明知酒吧砥阿影走,陈小西对酒吧而言名存实亡,他还是半路逃了。并非混血儿魅力难挡,实在是,他需要一个发

混血儿的家是位于静安区一幢老式别墅的阁楼。

他亲手拭每一个酒杯,他熟念每一瓶藏酒,他每一寸装潢,屋及乌,他对每一位顾客都笑得真诚灿烂。

次日。

第213章无眠的夜晚

巧的是,很快,他们又遇上了。在一位朋友的儿的婚礼上。她与一位颇为冷峻的年轻人一同场。

他不知他的沮丧从何而来,却凭着本能,知如何能摆脱沮丧。

于是,朱弘就这样第一次半路逃了。

看到朱弘如此,混血儿最后一酒喝呛了。

混血儿喜这样的浪漫,胜过直接当众拥吻。

其实他认识阿影,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匆匆转学到她的学校,半年后又匆匆离开。一晃数年,他从未想起过她。直到一次行业大佬会上,阿影现在会场,显然是某位老板拉来充门面的。

他也只是一瞥,微微觉得似曾相识。仍旧是过就忘。

无疑,他在恋

上一个女孩柳欣恃胡闹,被他冷静打发。他空窗了一段时间。

阿影无他廓优的背起伏在柔的床上。

这是朱弘第一次,半路逃。

当他迷茫地抬起,看见混血儿前两朵饱满柔的云朵时,他越发确认了本能反应将是行之有效的。

他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有时得太,甚至舍不得走。

阿影曾说,Bunny酒吧是她的好,是她的梦想,是她的孩。朱弘说不如此煽情的话,但他一直用行动表达着他对Bunny酒吧的珍重和

朱弘拿“朱氏吻”的看家本领,想让混血儿更燃,从而让自己忘却那令他痛侧心扉的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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