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一个黄
的笑脸,笑得连嘴
都咧到耳後了,一脸
快的样
,署名是戈卿,亨利知
戈卿想让他在看见这本日记的时候可以微微一笑。
日记的最後一句是‘虽然我不舍得放手,虽然我不舍得让你被其他人所拥有,但我还是愿意用我最後的生命来祈求,祈求你一辈
的幸福,我想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你
了奢侈的二十年来
我,那我想请你用最值得的二十天来忘了我,只要二十天,你一定可以
得到。记得,忘了我。我
你。”
亨利无
发
,他狠狠地把日记给撕了,穿了室内拖鞋,就往外奔去,老
不
,老
就算去天涯海角都要把你这个混
带回家!
混
!混
!混
!
也就是他的……戈卿哥哥。
路灯昏黄的灯光夹带著被夜风
来的尘埃,迷迷蒙蒙地让人分不清楚现实梦境,但亨利唯一肯定的是,他在夜风中看见了一只
丽的
豹朝他走了过来。
他是他的
人,一辈
的
人。
亨利坐在床上,一页页地翻著,不知不觉
泪落下来,染
了日记,虽然电脑打印的字
略显死板还有生
,但却完全无法遮盖住戈卿对亨利的心情,那
情太过
郁,不
任何人都会因此
到心痛
裂。
但现在的他绝对笑不
来,心里难受地要死。
什麽
二十天来忘了他?什麽
得到?他妈的,我
了你二十年你却要老
二十天就忘记你,你这是在便宜你自己还是在便宜老
啊?!
日记的第一行,就这样写著,‘小笨熊,我多麽想让你知
我的心情,我多麽想握著笔把我对你的
觉一笔笔地描写
来,但是最後还是一句徒然的对不起,我真的无法……“
戈卿戈卿戈卿……
他傻傻地冲
去,在冷风中奔跑了五分锺,夜风袭来,他脑袋才清醒了几分,

气,他拿起手机一看,发现还有三分
就十二
了,他心里明白戈卿不是一个不守时的人,可他到现在都还没
现的原因亨利却连想都不敢想。
他打开第一页,发现里面的字
都是电脑打印的,也难怪,戈卿现在的手指全然写不了字。
他依然
丽如初,步姿仍然
傲骄狂。
你明明就这麽舍不得老
又何必要老
忘记你?老
要记得你不要记得你是老
的事,
你
事啊?你凭什麽要老
把你忘掉啊?!凭什麽?!
亨利把日记扔在床上,心里有几千句脏话却全然没有发
的
。
亨利颓然地蹲下来,绝望让他此时六神无主,不知
该
什麽好,此时一
独特的脚步声慢慢地靠近,一步步地往他的方向走来。
他自幼就守护著他,把童言无忌当
认真的一个超级大傻瓜,他心中最珍贵的一
分,他永远的情人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