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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潦草收场(2/2)

如果他们真的走到那一步,谈婚论嫁。

这样,才能逐渐被遗忘、变淡。

双方律师开始约定时间,并商谈好细节将两人邀请到一起,签署外和解条款。

毕竟,结束这段婚姻后,林世玲将彻底得到解放。

需要的时候,拿来当用一用。

林世玲甚至能够带着属于自己的份作为嫁妆。

挂断电话,双手捧着电话小心翼翼的李富贞,这才重新将绷直的后背放松。

(本章完)

就算自己从三鑫李家拿走百亿、千亿,对他们来说有算得了什么呢!

ps:谢林夕雨非老板的5000打赏,老板大气,一夜暴富,谢老板!

……

如果说李振宇边的女人,谁对她最有威胁,那个人应该是自己才对。

嗡~

同时,也可以避免让事态恶化。

突然响起的电话,令李富贞有些好奇。

未来,她将成为大象有力的继承者之一。

“内,我正和她待在一起。”

看来,自己以后还要多为她心理建设才行。

并且,大象的情况要比三鑫好的多。

她们妹完全可以和平相,彼此负责不同的业务,将大象发展成全新的多元化企业。

“内,我会行转达的,辛苦您了,内。”

重返学校,攻读学业的同时家族企业,开始接手大象集团的业务。

所以,李富贞并不是在帮她,而是在帮自己和未来上一保险。

就像林世玲所说,三鑫的情况要复杂的多,她上面还有一个大哥。

“因为,我从来没打算过再婚,无论是谁。”

甚至于,这事跟其他财阀的那些烂事相比,简直善良的让人动。

等她看清上面的号码,表情立刻张起来:“喂,您好,父亲。”

这个伤,是绝对无法通过财阀权贵家的审

哪儿有什么英雄,不过是弱者们的自我安罢了。

这是李在镕得底线,也是李家的底线。

“你觉得呢?”

“如果你不同意的话,他会将官司无限拉长。”

“别去什么财阀家的规矩,振宇才不会听他们的,你需要得到的不是谁的认可,只有他。”

“可我…到底是个离过婚的女人,泉州李是不可能同意的。”

只要你有能力,让她们和平共,谁也挑不病来。

可女主人是一个二婚,这会让其他家族怎么看。

自己今后,就不需要担心会被清算,未来更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孩遭到迫害。

“父…”

林世玲觉得,这个条件完全符合自己的要求。

轰动一时的离婚案,就这么以稽的方式潦草结束。

无论是于家族需要,还是维护个人名誉,都必须将他们留在边悉心教导。

听到她的调侃,林世玲无语苦笑。

在征求李富贞的意见后,林世玲表示自己同意对方的条件。

所以,她和李振宇注定是不可能的。

她对大嫂的品行是了解的,如果真是她成为李家的女主人。

这是李建喜的原话,丑闻既然已经发生,就该用最快速度将它解决掉。

林世玲同样显的格外张,想要称呼父亲,可又憋了回去。

她为什么要帮自己?

李在镕很难再婚,他需要这两个名正言顺的三代继承人。

看到她依然心事重重,李富贞只能在心中无奈叹气。

“嗯,变聪明了。”

“他不会让我带走的。”

不会真有人以为,是自己的力量战胜财阀吧?

别到时候振宇同意,反倒是她在言蜚语下,打起退堂鼓功败垂成。

如果林世玲想要带走孩,这个婚无论如何她都离不掉。

“1000亿,共同抚养权,父亲希望能尽快解决这场官司。”

想要保住自己在三鑫的地位及财富,就不能嫁给任何财阀权贵。

“智昊和妍贤,你准备怎么办?”

与其让他找一个不知谁家的千金小,倒不如把自己熟悉的大嫂放在那个位置上。

她的善良,注定什么恶毒的事儿。

真的被无限拖长关系,对三鑫李家来说是个笑料,对自己又何尝不是。

民众的同情与支持?

这个份量,就算是泉州李也要认真对待。

李富贞的回答很简单,她是不会再婚的。

李富贞微微举茶杯,:“提前祝贺你,万千女人心中的英雄。”

听一听就好了,什么时候民众的意见真正受到过重视。

你喜在外面玩儿,随便怎么玩都可以,哪怕养在家里,像李邱一样。

“只要他愿意,别人说什么都不重要。”

善良的人总是顾虑太多,习惯去考虑他人的意见与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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